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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 的通知


2023-10-18 19:13  


各部门、各学院:

现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 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委员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学校中层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 4 号—高校内部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甘肃省省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等,结合学校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现制定学校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如下。

一、领导部门(学院)发展方面

(一)落实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学校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1.落实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与部署;未融入中心工作,无具体思路和举措;对严令禁止事项未及时自查自纠、未整改到位。

(二)统筹制定实施部门(学院)发展规划情况

2.缺乏统领部门(学院)发展的规划。对学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落实不到位,未将学校发展规划与本部门(学院)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工作规划;部门(学院)发展规划缺少战略性或规划制定脱离实际,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核心使命和现实状况脱节;未按照部门(学院)的现实状况制定年度计划,或者制定的年度计划与学校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匹配。

(三)“三重一大”决策情况

3.未认真执行学校“三重一大”相关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应决策事项未决策或先执行后上会决策;议题未广泛征求意见,以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代替集体决策,甚至越权决策;决策前可行性论证或风险评估不充分,决策依据不科学;决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主要领导先发言定调、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回避制度;决策过程和结果未形成会议记录,或者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保管不善等。

4.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程序不规范。属于学校“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重要事项,未按照《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共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文件要求报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决定,或者未按规定程序与规则进行。

5.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监督缺位导致偏离预定目标或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决策执行中出现的不可预期的新情况新问题未及时研究,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6.对于部门(学院)评优、奖励、推荐干部、学生资助等涉及师生利益的事宜,未按规则与程序进行,未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完善内部治理情况

7.集体领导、党政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学院)领导班子分工不明确、职责交叉、权责不匹配;部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对事业谋划缺少共识;部门(学院)领导班子主动谋划、推动发展的意识不足,担当不够,缺少攻坚克难的能力;内部运行缺乏统筹协调,配合不够、运行不畅、效率不高。

8.对部门(学院)制度建设不重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涉及职务职称评聘、科研、合作办学、建设项目、招生录取、财务、资产、采购、后勤等重要业务领域的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对关键、高风险岗位培训、轮岗不够重视;简单照抄照搬上级制度,不接地气,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制度执行刚性不足、落实不到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流于形式,未根据学校部署持续优化内部控制。

二、预算与财务管理方面

9.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科学、不精细,与部门(学院)工作计划脱节;预算管理未对各项业务形成有效引导,项目之间资金调剂使用或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审批程序不规范;预算和绩效管理未有效融合;预算下达后未使用或执行进度缓慢,执行率偏低。

10.组织收入行为不规范。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收入;非税收入不上缴学校,隐瞒收入,私设“账外账、小金库”;收入通过个人账户过渡或滞留。

11.支出不规范,支出未有效核算和控制。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支出、超标准支出;报销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不按规定范围使用“公务卡”结算。

12.预算绩效管理不完善。未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绩效管理未执行学校有关规定,项目评价流于形式。

三、资产管理方面

13.资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固定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闲置浪费等现象;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监管不严;固定资产实际保管人、存放地等发生改变,资产管理系统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未建立相应管理制度;部门负责人变更时,未进行资产交接,导致资产问题责任不清。

14.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程序确定承租方、出租标准、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

15.捐赠物资管理不到位。接受的捐赠物资未按照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16.仪器设备及家具办公类固定资产未建立完整的出、入库台账和使用登记制度。

17.实训耗材、低值易耗品等管理不规范,领用登记不完整。

四、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8.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到位。政府采购未纳入预算管理;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需求不清晰,频繁变更;采购文件编制随意,缺少科学论证和审批。

19.采购方式不合规。未严格执行《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及学校采购有关规定;未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应集中采购未集中采购;违规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学校集中采购和各类监督。

20.采购验收不规范。未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相关制度,采购验收流于形式。

21.部门自行组织的小额采购管理不完善,未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部门分散采购实施细则。

五、合同管理方面

22.未严格履行各类合同签署权限及程序,未经授权或未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

23.合同签订不规范。达到学校规定签订合同的起点金额但未签订合同;存在双方协议盖章、签字不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无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审批时间、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作实施开始日期;存在以部门签章取代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带来的合同主体是否有效、单位管理不规范等风险;合同条款不完备或违规,如费用支付条款约定不明确、合同履约金(违约金)前后矛盾、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24.合同履行不到位,跟踪监管不力。超合同金额付款、提前支付质保金及尾款;未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或扣除相关款项,实际收入与合同金额不一致;未按规定办理合同补充、变更或解除;个别合同条款未执行,未对合作方违约行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适时止损;对方未按合同履行职责,未追究违约责任。

25.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履行时出现纠纷和诉讼,处理方法不当造成学校利益或名誉受损;合同到期后按协议延期执行,未续签协议,合同权益无法保障导致后续管理不便;未建立部门合同管理台账,未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六、合作办学方面

26.合作办学不规范。对外合作办学的论证、审批、 立项程序不规范,未实现预期目标;学校部门(学院)擅自开展校地、校企、校校合作;未签订协议或者与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未按协议约定实施或无有效的联合办学协议开展合作办学事宜;引进不符合资质企业进行合作,校企合作协议未履行。

27.合作办学制度规定不健全。学院对合作办学方式缺乏有效监管,与利益关联方开展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收益不明确或分成比例不合理,合作双方责权利不明确,学校权益未得到合理保障,甚至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

七、科研管理方面

28.科研政策落实不到位。落实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不到位,对最新的科研管理政策不了解,不清楚,管理方式不符合科研规律。

29.课题管理不规范。科研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地;申报立项不充分;科研项目结题不及时;科研档案保存不完整。

30.科研经费管理不到位。科研经费分配不合理、不及时;未按申报书批复的预算或合同约定使用科研经费;超额核定间接费用,提取管理费;科研资金结转结余过大,结余资金无法充分利用;超期科研经费未及时清理;科研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结题项目长期不结账;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八、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31.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存在项目未办理立项、规划等审批手续动工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超概算投资未报批。

32.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未公开招标;虚假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暂估价未招标;招投标流于形式,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现象;项目未招投标前预付工程款;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等问题。

33.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项目投资控制不力,项目签证变更频繁、随意;未严格履行合同,提前支付项目款;项目过程资料不全,变更单、签证单等资料存在缺号、漏号;先建设后补资料;把关不严,项目送审金额虚报,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督职责等。

34.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及竣工验收,资产未及时转固入账。

九、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

3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疏于监督管理班子成员、部门(学院)干部职工在经济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缺乏针对性,对存在的问题缺少应对措施;新官不理旧账,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积极、不主动;未按照规定在岗位变动时办理交接手续。

36.未严格落实廉洁从政有关纪律要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兼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无公函接待,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套取资金、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自行出台政策或随意提高标准,超出部门批准的绩效工资总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

十、 其他方面

37.对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对上级巡视、学校巡察反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未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38.档案管理不到位。档案管理意识薄弱,未能严格执行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不规范。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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